中国西部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内蒙古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概况
乌力更(系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教授民族理论教研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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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
内蒙古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概况
乌力更
中国西部地区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56%(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锝64%),西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地22.8%。中国五大自治区,三大少数民族聚居省份都在西部,在这里居住着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80%的50多个少数民族,除了满族、赫哲族、高山族以外的中国少数民族都居住在西部。
(一)建国以来中国西部部分省区的生态移民简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西部的移民现象也是一直在延续。其中有自然移民也有政府部门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移民。例如,1958年河南省向青海高原的移民,青海东部黄土高原地区向格尔木移民,甘肃东南部向河西走廊移民,广西西部贫困石山区向一些无人居住的土山区的移民开发等等。其中,仅1983-1999年,甘肃省从省内中南部贫困地区向河西走廊和沿黄河两岸移民56.92万人。在我国"生态保护"真正成为焦点被提上日程的是2000年以后的事。为保护珍稀野生动物而把"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移往外部和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草原的牧民移往外部等事例被报道后,"生态移民"这个词才渐渐被世人接受。
(二)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生态移民
无论是退耕还林(草)和退牧休牧政策,还是生态移民工程,都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引申出了这些政策和工程。我们研究相关问题时,应该对这些具体政策有所了解。什么是退耕还林(草)?什么是退牧休牧?什么是生态移民?这些政策与民族工作有什么样的关系?
从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白,退耕还林(草)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它与生态移民工程有很强的内在联系。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政策推动了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而生态移民工程为退耕还林(草)政策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力条件。退耕还林(草)政策是国家的大的战略,适合于全国各地,而退牧休牧政策适合于草原牧区,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退牧休牧政策是退耕还林(草)政策在草原牧区的延伸,是这一政策在具体环境中的具体落实。两者工作性质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区别在于,由于各地区自然地理差异和各地方文化差异,同样的一种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所遇到的的问题不同,因此最后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中国生态移民大部分都发生在西部民族地区,因此它必然与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生态移民工程不能脱离民族工作。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日益暴露出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以及随着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同时,民族文化的生存环境也遭到严重的破坏。这就把少数民族生存发展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因此,生态移民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自然环境的保护,更为重要的是陷入生态困境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当中,一提起生态移民往往忽略后者,而只强调前者。我们理应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那些为全区乃至为全国而背井离乡,做出牺牲的生态移民群体,给予充分的关注和补偿。据资料显示,中国西部民族地区需要移民的人数约有1000万左右,而且大多数在农村牧区。生态移民即将或已经牵涉到部分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繁荣问题,它是一个涉及面广,而且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的重点区域之一。内蒙古生态移民工程,启动于20世纪90年代末,到目前,全区安排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项目共83个。在"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转移农村牧区人口240万。
目前生态移民主要有几种模式: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开发人工绿洲安置移民;生态园区型移民。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搬迁主要采取的方式来看,有建设移民新村(占60%)、移民扩镇(30%)和"插花"式移民(10%)三种搬迁方式。文中将介绍和分析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等盟市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的一些具体情况。
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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