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蒙古寺庙与城镇集市贸易的互动
胡日查(内蒙古师范大学蒙古史研究所)
在清代内蒙古,以寺庙不动产为基础的寺院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为蒙古社会引进了有关经济的变化和专业的法则,在其经济角色里,寺庙在蒙古传统游牧生活与时代的转变及其要求中起着缓冲作用。所以,寺院经济作为清代内蒙古社会中产生的特殊的经济形态,它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另一面。所以,不能因为它的供养者和消费者是寄生的喇嘛群体,或者因为它是一种不扩大再生产的经济类型而全面否定。
众所周知,蒙元时期在蒙古草原上曾经出现过哈剌和林、元上都、称海等新兴的草原城镇,而这些城镇对当时蒙古地区商业贸易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然而,这些城镇的大多数是以大蒙古国和元朝的国都、诸王的王府以及镇守军所在地为中心建立的。随着元朝在内地的统治土崩瓦解,蒙古汗廷的北徙,这些城镇被战乱毁于一旦,消声匿迹。直到16世纪下半叶藏传佛教再度传播蒙古地区后,草原上又出现了像呼和浩特、多伦诺尔、大库伦等新型城镇。与蒙元时期草原城镇大不相同的是,这一时期的城镇却以寺庙为中心建立。这些城镇不仅很快拓展成为当时蒙古各部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中心,而且带动了周边地区商业集市贸易的发展,客观上增强了它所在地区游牧社会生活的稳定。因为,寺庙不动产强化了清朝在蒙古实行的以"划分牧界"为原则而建立的盟旗制度,使草原游牧经济传统的移动性受到牵连。可以说,蒙古地区的寺庙与寺院经济给蒙古的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带来新的因素,使通过经常的集市为蒙古内部正常的小额数量的交易得到发展,为内地汉商或回回商人提供了现成的贸易场所。这样,从14世纪以后在蒙古地区看不到的景象-贸易城镇,一开始在寺庙周围发展了。在这一层面上,寺院对蒙古地区城镇贸易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远比某一商贾的发展大的多。就像有学者称,"集镇形成在寺庙附近或者以寺庙为中心向外扩大,寺庙及其相关建筑组成这些早期集镇最为重要的建筑群,其中有砖瓦结构的宏伟佛事建筑,还有大面积的住宅区。而且,最初在集镇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的内容和规模,基本上由寺庙佛事活动的有限范围集镇也发展成为蒙古地区商业交易中心。另一方面,蒙古人逐水草游牧的生活,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寺庙周围形成早期城镇。因为,游牧生活、生产的最大特点是不固定,而以游牧蒙古人为交易对象的商业活动,不可能跟随每一个牧户,只有将蒙古人自愿集中到某一地方,让他们选购商品,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商业利润。蒙古地方的寺庙,正是起到吸引并日渐兴隆。久而久之,不仅仅是在寺庙法会期间的交易,而是日常的商业活动也因需要而渐趋繁盛大。"
有清一代,寺院与寺院经济之所以能够带动蒙古地区城镇和集市贸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其本身不外乎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硬条件。一、信奉佛教成为每一个蒙古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而寺庙是广大蒙古民众向往的精神境界,这里有他们崇拜的活佛或大喇嘛。每当在生活上或精神上遇到困难时,他们很自然地带一些银钱财物来到这里,经过请求喇嘛念经而祈祷保佑,进而增加这里的过往民众人次,而从草原上来到这里的蒙古民众返回时必然带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所以,寺庙在无形中成为广大蒙古民众的集散点。二、寺庙是喇嘛阶层常住的据点,这里居住着人口众多的喇嘛,而维持喇嘛日常生活用品、寺庙香火以及佛像、佛殿的作造、修建等均需要大量的物品。由于寺院宗教用品的需求量很大,这些城镇的宗教用品制造业随之产生。可以说,寺庙是蒙古地区最大的消费体,这对商人来说极其重要。三、寺庙本身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丰厚的庙仓财产支撑它的巨大消费开支。这样,寺庙和喇嘛的消费成为可能,这在客观上对城镇商业贸易的繁荣,草原上的集市贸易的流通和寺院经济本身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四、寺庙位于城镇中心,城镇商业贸易集中的最繁华街道分布于寺庙周围,而那些街道的地铺所有权几乎全部归于寺庙或喇嘛一方。在这种局面下,寺庙的房地产与城镇所居商人或市民之间的租赁关系直接带动了城市商业贸易的发展。五、寺庙各仓、吉萨拥有大量的现银现钱,几乎成为无形的银行或票号,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当地蒙人和商人之间的金融流通,并通过借贷和分配来帮助那些生活贫困的蒙民(这里存在残酷的高利贷剥削),对当地商品经济的繁荣和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另外,寺庙还把很多蒙古人带入与贸易有关的运输等活动中。当然,以上条件下,寺庙之间对城镇贸易的参与制数有明显的差异。总而言之,寺庙在蒙古社会经济领域中推动的较大深度的变动,在以前的蒙古社会史上从未有过。在清代内蒙古地区,寺庙与寺院经济能够带动内蒙古地区城镇和集市贸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呼和浩特和多伦诺尔最为典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