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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的马崇拜


    
      
    
      
     蒙古族的马崇拜
    
      蒙古民族被誉为“马背上的民族”。马,对该民族而言,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它既是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长期的生产和生活经验及实践造就了蒙古人尊马、崇马的思想观念。这一思想观念必然要反映到社会意识范畴,深嵌在社会文化领域,从而形成了丰富的马文化。马崇拜是蒙古族马文化的重要特征与体现。
     一、祭祀占卜中的马崇拜
      祭祀是供奉包括鬼、神、精灵以及祖先在内的宗教信仰仪式。它是古代几乎所有民族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受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和文化传承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民族在祭祀对象、仪式仪礼等方面存有差异。作为游牧民族,蒙古族的祭祀体系体现了该民族的民族特点和文化特征。而马就是其中重要的表现点之一。
      马经常充当蒙古族祭祀礼节中的祭品。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蒙古人并没有杀马食肉的习惯,但重大节日、重要场合和对重要人物的祭祀却必须用马为牺牲。据《元史》载,蒙古人郊祭用马,冬至祭“用纯色马”,七月祭亦用马。而且,祭祀者必须“衣以白衣,乘以白马,坐于上座而行祭礼”。这一祭祀习惯在十三四世纪时还依然存留。鲁布鲁乞载:每年五月第一次喝忽迷思(马奶酒)时,必须把忽迷思“撒在地上”,而且“占卜者们把马群中所有的白色母马聚合到一起,并把它们献给神”。人们在祭祀成吉思汗活动中必须选用黄膘大骒马为牺牲以表达对他的敬意。祭祀翁衮和敖包是蒙古人常见的、重要的两大祭祀活动,它们与马的关系同样密切所谓翁衮是各种精灵所寄身的偶像、有事求于翁衮时,人们须请萨满举行隆重的祭祀。祭祀翁衮的牺牲除宰杀外,也可以用活体动物,如马、献祭之后的马便属于翁衮了,人民不能伤害它。倘若必须杀祭,只能将它置于火中焚烧,决不可折断其骨。蒙古族祭祀敖包有个人行为和官方行为两种形式,行人路过敖包,须下马步行,进行祭祀。先拾土块、石块添加在敖包上,再献上钱财或者摆供酒肉,而且还要剪下马鬃、马尾处之毛,系于敖包的木杆、绳索上,最后再跪拜求福求安。很明显,此处采用的是象征手法,剪下马鬃、马尾处的毛便意味着宰杀了自己的马匹。有趣的是,蒙古人在杀马之前,有时还必须进行一番祷祝:“不是有意拿刀屠宰,是绕在系绳上勒死命乖。不是有意殴打伤害,是缠在僵绳上难脱大灾。望你下辈子变马驹,在你归天之地生出来。”人们试图通过咒语及巫术的力量把因杀马而可能遭致的灾难转嫁至他物,客观上也反映了蒙古人的崇马之情。
    


    
      蒙古族还有专门对马的祭祀,如禄马、封神马和“溜圆白骏”。
    
      供奉、祭祀禄马是蒙古族祭祀活动中崇马习俗的又一表现“禄马”意为能够给蒙民带来好运之马,它源于藏传佛教的“风马旗”。在内蒙地区特别是鄂尔多斯一带,蒙古牧民家门前的祭台两边分别立有约一丈长的长杆,两杆之间栓有一毛绳,绳上系有五彩长方形小旗,其间悬挂蓝、白、红、黄、绿颜色捆绑着小旗杆的彩色旗,即奔马旗,俗称“禄马”。禄马呈长方形,中央印画着雄健的骏马禄马旗常常还刻有藏文咒语,通常为:“嘛,咳咳,具有神奇而充沛的力量,无尚珍贵的宝驹,智慧的禄马兴旺!全速飞奔的禄马兴旺!愿生命、肉体、机缘并一生的福禄发扬光大,骏马与猛虎、雄狮、凤凰、飞龙一样兴旺发达!愿一切聚敛来归。金刚阿尤希日苏恒。由于喇嘛本尊稀世高僧赐福之效。生命、肉体、机遇、福祚、人畜、食用,皆遂心如愿。愿禄马相应的诸般机会如同福海一样宽广。”蒙古牧民虔诚的祭祀供奉着禄马,祈求神马给予自己好运。
    
      在牧区春天的招福仪式中,蒙古人要举行隆重的封选神马仪式。在聚集的马群之间摆放一小桌,桌上陈放祭品,焚香,洒祭马奶酒,萨满或主人致祭马词。在喇嘛的诵经声中,主人手握一束用各色彩条装饰的柳条丛,顺时针方向摇晃,口中念念有词。之后,用彩布装饰马的鬃尾,并向马身上抛洒马奶酒。这匹马就被封为“神马”。神马必须毛色齐而纯,且全鬃全尾。人们对神马顶礼膜拜,严禁乘骑、力役、买卖、鞭笞、诅咒和转送,否则,会给牧民带来灾难。
    
      “溜圆白骏”崇拜是蒙古族马崇拜的集中体现。“溜圆白骏”指的是受过神封的骏马,它“眼睛乌亮,蹄子漆黑,全身毛色纯白,多少带一点粉白而闪光,不能有一络杂毛”。人们视它为神灵,为它设有专门的草场,人畜均不得冒犯。当它衰老时,必须经过官方的授权,才能寻找替代者。在鄂尔多斯草原祭祀成吉思汗的八白宫中,其中一宫便是“溜圆白骏神像”。每年阴历三月二十一春季大奠上,白骏就被牵到“阿勒坦嘎达斯”(金马桩)上,接受人们的供奉祭祀。不能到现场祭祀的牧民于这一天在当地进行祭奠活动。齐齐哈尔附近的巴儿虎蒙古还建盖专门的马神庙供牧民祭拜。
    
      蒙古族还经常把马用于占卜活动中。如祭祀成吉思汗时,人民往往宰杀马匹以示尊敬。人们常根据被杀马匹的肝脏状况来判断年景、丰歉和时运。此外,蒙古人也常用马鬃、马尾以及马齿预卜未来。
     二、礼仪中的马崇拜
    


    
      
    
      人在一生中都要经历具有一定形式的礼仪礼俗,如诞生礼、成年礼、婚礼、丧葬礼等。人生仪礼深受社会文化制度的制约。与其他民族相比,蒙古族的通过仪礼既有其共性,也有其个性,它沉积着蒙古族的宗教信仰、道德伦理,散发出游牧文化的鲜明特点。
    
      婚礼:蒙古族的结婚礼仪程式和中原内地相差无几,也是所谓的“六礼”。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也逐渐形成了富有自己民族色彩的婚礼程式,这些程式渗透着和本民族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文化特质。如蒙古语“出嫁”为“moridahu”,而该词却同时兼有“上马”之意可见马在结婚仪礼中的重要性。
    
      相亲定婚阶段:以马为聘礼蒙古婚礼与内地不同,“其所用之聘礼,多以牛马羊”。如赫赫有名的铁木真的婚事便是由其父也速该以“从马作为聘礼”定下的。,聘礼所需的马匹视男方财产而定一般家庭,“礼聘其,马二匹,牛二头,羊二十头,为最为普通”王公贵族作聘礼的马匹数量,质量也高。如亦企列思部勃秃与成吉思汗妹帖木伦结秦晋,聘礼为15匹马。《喀尔喀法典》记录有娶公主的聘礼,其中必须含有颈悬黑貂皮饰品的白马一匹。
    
      迎娶阶段:蒙古人迎亲送亲,参加婚宴,骑的是白马白驼,所“男子腰弓矢,乘骏马往迎之;女子红巾覆额,乘骏马皆婿归”。届时,新郎穿新衣,扎两侧坠白布“箭”的腰带,骑“吉孙马”(特定毛色的马),在伴郎、主婚人的陪同下,迎娶女方。在有些蒙古地区,男方须在结婚前一天派人把一匹骏马送至女方家中,作为迎娶新娘的坐骑女方则要观赏并试骑所赠之马,而且还要请赞词家当场赞词。
    
      蒙古族的迎娶保留了较为完整的抢婚色彩。它自然与马关联密切,明代萧大亨撰写的《夷俗记》:“诸亲友皆已散去,时将昏矣,妇则乘骑避匿于邻家,婿则亦乘骑追之,获则挟之同归妇家,……倘追至邻家,婿以羊酒为谢,邻家仍赠妇以马,纵之于外,必欲婿以旷野获之。”马上夺帼与马上夺缰是抢婚的具体表现形式。这两项民俗事象也都是在马上发生的。前者是指在送亲队伍快出村落时,由女方的骑手试图抢夺新郎头顶的红缨帽所引发的男女双方骑手的马上夺抢战,后者则是发生在新娘快要被接到男方住地时,女方的送亲人员试图阻止新娘下马导致的双方马上的争抢。从上可以看出,正是马使得双方之间的象征性的抢婚更加具有民族风情。
    


    
      
    
      葬礼:马在葬俗中独一无二的作用使得蒙古族文化在葬礼方面又一次表现出了游牧文明的色彩。部分蒙古人墓地的选择是依靠马完成的亲属把死者用自布缠裹或装进白布袋中,置于马车、马鞍上,任凭马匹驰骋,马匹跑不动或者体掉下之地便是葬尸之地。更经常的情况是杀马殉葬。诸多中外文献对此均有记载。多桑《蒙古史》:“人死,……,及葬,则在墓旁以其爱马备具鞍辔,并器具弓矢殉之,以供死者彼世之用。若诸王死,……,,及葬,则并此帐与牡马一、驹一、并具鞍辔之牡马一,,连同贵重物品,置之墓中。”《绥蒙纪要》:“人死后,死者之亲友广集,其子孙以死者生前之爱马,驾车一辆,与亲友扶尸,驱车适野,择一犬马鲜至之地,森林茂密之所,……,事毕,众牵曳之马,至尸屋旁,举斧研其头,以祭之者。”−《柏朗嘉宾蒙古行纪鲁布鲁克东行记》:“某人死后,……,同时还要用一匹母马及其马驹、一匹带疆绳和备鞍的牡马等陪葬。当把另一匹马的马肉完之后便用稻草把其皮堵塞起来,然后再竖于两块或四块木头之上。《出使蒙古记》:“我看见一个最近死的人的墓地上,他们在若干高杆上悬挂着十六匹马的皮,朝向西方,每一方四张皮。”而且葬礼结束后,死者家属要答谢亲戚朋友,对至亲好友赠马牛羊,寻常交际则予之哈达。
    
      蒙古还有葬马的习俗。对立有巨大功绩的马匹,为表示感谢之情,主人会实行葬马:把它埋葬在环境优雅之地,且上面堆砌敖包。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便是这样埋葬的,“当蒙古多尔赛汗带着牧童,两个人叠骑小骏马回来时,小骏马因为过度疲劳而死在途中。成吉思汗用八匹锦缎裹上小骏马的尸体埋葬了”。诸多文学作品也有过这方面的记载如《黄膘骑马的故事》,主人宝音图豢养的老骡马产完马驹后死了,“一家人心疼得不得了,只好伤心地把它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