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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最嗜之摔跤 摔跤,蒙古语称为“搏克”,摔跤手为:搏克·巴依勒德呼。蒙古族的传统体育活动。早在十三世纪时已经盛行于北方草原。既是体育活动,也是一种娱乐活动。旧时摔跤与赛马、射箭合称男子三相竞技。所属在祭敖包和那达慕大会时进行。近代方志记云:“肇自古昔,为蒙古最嗜之游戏,今则盛行于北蒙古,若逢鄂尔博祭日,则必举行此技,角者著皮革之单衣,跨长靴,东西个一人,登场而斗,以推倒对方为胜。族长及王公临而观之,授胜者以奖品,平时则其部之少年,集二、三人而行之。”这说明蒙古人不但在那达慕和祭敖包时进行,而且在平时也三五相聚,搏击为乐。
蒙古式摔跤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摔跤比赛时,身穿铜钉牛皮坎肩“昭达格”,头缠红、黄、蓝三色头巾,脚蹬蒙古花皮靴,腰扎花皮带,下身穿套裤, 脖子上挂着五彩飘带。出场时,双方摔跋手挥舞双臂,然后互相搏斗。蒙古式摔跤不分等级,采取淘汰的方式,决赛出冠军手、亚军手和第三名,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品。
蒙古摔跤在历史上有记载大约是在十三世纪。其时,所流行的摔跤形式与后来的蒙古式摔跤没有什麽不同,当时盛行的是所谓的自由式摔跤。这种摔跤方式规定卧倒仍可以相搏,使对方双肩着地才算赢家。因此,为达到这个目的,参赛者可以用各种手段去制服对方,发生伤残和死亡的事故也是常有的事情。《蒙古秘史》载:“太祖一日教不里孛可与别勒古台厮搏,不里孛可用一手一足搏倒,教不能动。至此不里孛可徉为力不及别勒古台,倒了,别勒古台边压着,回顾太祖。太祖将下唇咬着,于是别勒古台知其意,用膝将他脊背按着,两手捉住他项,用力向后折,折断了脊骨。不里孛可说:‘我本不输,因怕成吉思汗,徉为力不胜,却将我性命送了。’”这段史实记载说明,古代摔跤富有刺激性和残忍性,为统治者所欣赏,常能致人于残,甚至伤命。
真正的蒙古式摔跤,是以比试力量为主要内容,以倒地为负,这与契丹式摔跤很接近。北宋人张舜民出使辽时,就曾目睹了这种比赛:“角(角字旁氐字)以倒地为负,而不受时间限制,与蒙古式摔跤极为相似,可以推想是源出于契丹。”
摔跤参加人数不限,但须成偶数,少则二至四人,多则一千余人,比赛胜负采取单淘汰法,蒙古族有许多的摔跤技巧,可以捉、拉、扯、推、压等十三个基本技巧演变出一百多个动作,可以抓住摔跤衣、腰带、裤带,但不许抱腿,不准打脸,不准突然从后背把人拉倒,触及眼睛和耳朵,不许拉头发,踢肚子或膝部以上的任何部位。
在摔跤开始的时候,摔跤手要着摔跤服,上身穿牛皮或帆布制成的紧身短袖背心,上面钉有数行铜钉和银钉,背面有圆形眼镜或“吉祥”之类字样。蒙古语称昭达格。下身穿一条绣有各种动物和花卉图案的肥大套裤,瑶用十五六尺长的白绸子和各色绸料做成,腰间系红、蓝、黄三色绸子做的短裙,蒙古语称希力布格,腰上还扎有花皮带,库掏钱面双膝部为绣有别致的图案。有孔雀羽形、火形等吉祥图案。脚登蒙古靴和马靴,头缠红、蓝、黄三色头巾,脖子上挂着五彩飘带。
正式比赛时,先由一德高望重的长者安排比赛对手,并负责裁判。上场的选手一般均有扎苏尔(指导),在赛前向观众介绍自己的选手,比赛中可进入场地作现场指导。摔跤手出场前。裁判员发令后,双方握手致敬,然后摆出虎蹲姿势,相扑争斗,盘旋相持,腿膝出击,各施展扑、拉、甩绊等技巧以制胜。只要一方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即为败,一跤定胜负。决赛决出前三名,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赛音布和(英雄摔跤手),还有丰厚的奖品。在多次比赛中连获胜者,则在颈上佩戴五色彩带的项圈“景嘎”(彩带),以此来显示自己的荣誉和实力。据说最早是一位活佛亲手把撕开的绸布挂在优胜者的颈上的,后来一直沿袭承传,就变为一种奖赏和荣誉的标志了。彩条越多,表明获胜的次数越多。
摔跤虽是一项剧烈的运动,但现在的蒙古式摔跤是非常讲究文明礼貌的,不允许故意伤害对方,这是参赛者必须遵守的体育道德。在比赛中,有很多规则,如互不侵犯有“津格”(脖子)的部位,用脚的招数时,脚下不许超过臀部,以免伤害对方上身。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旧规则已不适合新形势的要求,原来实行的单淘汰制,是一跤定胜负,很多优秀选手只是偶然一次失误就失去了决赛资格,影响真正水平的发挥,不分重量极限制了一些较矮小的选手的积极性,失去了许多平等竞争的机会,比赛不限时间,斗力不斗技,影响了技术的施展。后来这些弊端都逐一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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