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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娶妻话抢婚 抢婚又称掠夺婚,是一种古老的婚制,在我国古代许多的少数民族里都有这种婚制的存在。蒙古民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期间,聘婚非常盛行。《蒙古秘史》中也有关于聘婚、许婚有许多记载。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但是,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依然大量的存在。据《蒙古黄金史》中记载,也速该巴特(成吉思汗之父)有一天正在斡难河放鹰打猎,遇到了篾儿乞惕部的也客·赤列都正从斡勒忽讷兀惕部娶妻归来。也速该探头往车篷里一看,车里坐着一位容貌美丽的女人。他立即回家,率领他的哥哥捏坤太子和他的弟弟答里台·兀惕赤斤去抢那位女子为妻。而在古代的战争中,掠夺婚则更是数不胜数。1202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气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
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作为一种结婚习俗接收过来。男女双方同意,并交换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同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被她的女友们团团围着。这时,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友手中被抢走,她喊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他驾走,驰向新郎的毡包。这些实质上是抢婚的变换形式,事实上已不是抢婚,只是作为一种婚俗形式而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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