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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娶男之入赘婚 蒙古族有入赘婚的习俗。女子不出嫁,招男子入女家为婿,或男子到女家服役的婚姻形式。又称招养婚或服役婚。通常女家无男子,或宠爱女儿,不愿其出嫁远离,便招婿入赘。入赘的女婿,可成为女方家庭成员,赡养双亲,传宗接代,并享有女家财产继承权。经过若干年后,如岳父认为女婿可以另起炉灶时,就拨给一部分牲畜和财产,分居另过。有些蒙古族地区,入赘后的女婿,生儿育女后,也可以带领妻子回到自己的家里。还有一种是岳父与赘婿为雇佣关系,待赘婿服役期满后,可携带妻子还家。解放后,入赘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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