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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是鄂伦春语,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驯鹿的人们之意,简称鄂伦春旗。位于呼伦贝尔盟东北部,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嫩江相望,喃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族、阿荣旗,西邻额尔古纳左旗、牙克石市,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接壤。面积48970平方公里,人口29.38万,辖6个镇,8个乡,旗人民政府驻阿里河镇。
鄂伦春自治旗古为东胡之地,辽属东京道,金为蒲与路辖地,元为辽阳行省所辖,明属奴尔干都司福余卫。清初,鄂伦春族为索伦部的一部分,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鄂伦春族隶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1951年10月1日建立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大兴安岭东南坡,北高南低,山多林密,森林覆盖率48.8%。以落叶松为主,是国家重要森林基地之一。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等。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鄂伦春族早期以狩猎为主。解放后开始种植业生产,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马铃薯等。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珍禽异兽有驼鹿、紫貂等,有猴头、木耳等山珍。名贵药材有熊胆、麝香等。阿里河镇西北的鲜卑石室旧墟——嘎仙洞遗址,是国家一级保护文物,著名的游览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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