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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俊-云南回汉冲突中尽职尽责的清朝将领 文俊(?——1865年),孛儿只斤氏,蒙古镶黄旗人。文俊是行武出身,初为护军,之后屡屡提升,官至陆路提督。其子霍隆武官至三等侍卫。
1839年(道光十九年),文俊调云南驻防,担任了临元镇标中军游击、武定营参将等职。当时因为清统治者对回族严重歧视而引起了当地民族矛盾的激化,再加上汉回地主阶级为了自身利益不断从中挑拨制造冲突,扩大民族隔阂,长期的民族的矛盾又得不到解决,终于导致了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保山惨案”的发生,在这次惨案中,有八千多回族群众被杀死,仅有几百人幸免于难。后来,由于清政府对该惨案处理不当,回民的反抗活动愈演愈烈,清政府这才重视起来,1847年急派富有经验的林则徐任云贵总督,处理那里的民族矛盾。同年,文俊调任曲寻协副将、兼署中军营都司。
同年八月,姚州地区的回汉群众因口角引发了杀人烧屋的汉回互杀事件,并即将延伸到白盐井等地。白盐井是云南盐业重地,而盐业又是清政府重要税收来源之一。一旦白盐井遭到破坏,清廷将遭受重大损失。为此,林则徐急派文俊火速赶往白盐井驻防,文俊到任后没有辜负林则徐的期望,他不辞劳苦,领兵日夜巡查,不敢稍有懈怠,使白盐井地区最终安全渡过了暴乱,没有遭受任何损失。
次年四月,文俊移驻大桥,按照林则徐“但分良莠,不论回汉”的原则,清查缉拿肇事要犯,以惩民愤, 此举不仅缓和了民族纷争,保障了回、汉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对回汉两族的团结安定奠定了基础。
同年十一月,因平息姚州互杀事件有功,文俊被清廷赏戴花翎。同治元年(1862年)提升为临元镇总兵。1865年(同治四年),文俊又调任福建陆路提督,但到任后不久便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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