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文化  甘肃青海地区的青铜。文.化。因最初发现于甘肃临桃辛店而得名。主要分布于甘肃洮河、大夏河、庄浪河及青海涅水流域等地区。晚于齐家文化,约当商至周初时期。生产工具以打制两侧带缺口的石刀和骨铲最多,其次有石斧、弧刃石铲、杵臼及骨针、骨锥、骨镞等。已掌握冶铸青铜的技术,所发现者除工具、兵器外,还有容器残片。陶器手制,较粗糙,以夹砂粗红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器形有杯、豆、盘、瓮、鬲等,其中以大口双耳小罐最有特色;器表磨光,往往施以白色陶衣,画上黑色或红色的带纹、双钩纹、曲折纹等。居住半地大式长方形房屋,养殖牛、羊、猪、狗。墓葬为长方竖穴,仰身直肢,头向不定,有二次葬,随葬陶器和家畜骨骼。
| 兴和路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升宣德路抚州置隆兴路。皇庆元年(1312),更名兴和路,治高原县(在今张北县),辖境相当于今河北张北、尚义、怀安,山西天镇和内蒙古太仆寺旗、兴和等县地。明洪武三年(1370)改为兴和府。
| 行省  官署名。行中书(尚书)省简称。金以地方有征伐之役,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元世祖建国后,始置中书省。中统、至元间,于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事设官,多以中书省长官领其事,用行某省事系衔。后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秩正—品,掌统管内军政要务。先后设立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颓广等十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亟相或设或不设,无丞相则以平章统理。十行省之外,因军政所需,又增设若干临时性行省。至元二十四年(1287)、武宗至大二年(1309),曾两度改称行尚书省。明初沿置,秩从一品,各设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下设左、有司郎中、员外郎及都事、检校、照磨、管勾·、理问、知事等。洪武九年(1376)罢,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简称省。清初增至十八行省,后又增至二十二行省。现今省制大致渊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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