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格  1、(?一1670)又作僧厄、僧额。清时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珲台吉第五子。顺治十年(1653)承袭准噶尔部统治权后,击败同父异母兄车臣与卓特巴巴图尔。康熙三年(1664)始掌实权。与清朝纳贡通好,一再挫败沙俄使者的政治诱骗。九年,死于统治集团内讧。
2、清人。首任驻藏大臣。雍正五年(1727)正月奉旨以侍读学士衔偕满洲副都统马喇入藏,共同总理西藏事务。同年协助马喇处理阿尔布巴等谋杀康济鼐事件。奉沼留藏。八年至九年,两次率兵自拉萨出守腾格哩、达木,防准噶尔部奔藏。又助颇罗鼐调解布丹内部纠纷。十一年七月返京。
| 僧格林沁  (1811—1865) 清蒙古科尔沁旗(今属内蒙古)人,博尔济古特氏。道光五年(1825)袭封科尔沁郡王爵。十四年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都统等职。咸丰三年(1853)任参赞大臣,会同钦差大臣胜保防堵太平天国北伐军。七年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海口,任钦差大臣,督办军务。九年英法侵略军攻大沽,督军抵御,击毁敌船十余艘。十年英法联军从北塘登岸,攻占大沽炮台,率部退至通州,败于八里桥,被革去爵职,仍留钦差大臣。《北京条约》签订后,复郡王爵,奉命赴鲁豫直诸省镇压长枪会军、白莲教起义军、刘德培起义军、义贤教起义军以及捻军。十一年复亲十爵。同治元年(1862)命统辖鲁豫军务。四年,所部在山东曹州(治今菏泽)高楼寨被捻军围歼,他逃至附近吴家店(今吴庄)被杀死。
| 沙毕纳尔  清代蒙古寺庙及上层喇嘛的属民。汉称庙丁。有时并指喇嘛徒众。其来源为王公贵族奉献户口或人户自动投充。与寺院及上层喇嘛有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为之牧放牲畜、交纳贡赋和服各种劳役。其在喇嘛旗内被编入丁籍服兵役者也称箭丁,地位及待遇与礼萨克属下箭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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