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漠河城  又作托木河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土木河寨((筹辽硕画))、托摩和城(《圣武记))。在今辽宁抚顺市东。原属建州女真哲陈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所并。
| 托忒文  又称卫拉特文。清顺治五年(1648),厄鲁特蒙古喇嘛咱雅班第达据回鹘式蒙古文创制而成。行于厄鲁特蒙古。有十五字头,每一字头有七音。共一百零五音。以木笔书写,直下,右行。与通用蒙古文相比,元音字母及辅音字母均根据厄鲁特方言特点有所增加,能较清楚地表达该方言的语言,故名“托忒”,为明了、清楚之意。
| 拖克索  满语。汉译庄屯。清初满族贵族役使阿哈(奴隶或农奴)耕种的庄园。清初,汗、贝勒和八旗官员皆有拖克索。天命十年(1625),努尔哈赤新编大批拖克索,佥派汉民充丁,每庄置庄头一人,庄丁十二名,耕牛七头,耕地百垧(八十垧庄丁自食,二十垧作官赋)。顺治元年(1644)以后,八旗王公贵族又在关内外新设拖克索多处,仅欧欧哈公主设在盛京章库达者即有五个,每个拖克索有耕地一百二十垧。这些新设的拖克索已属于具有劳役地租性质的农奴庄园。参见“八旗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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