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伯克  新疆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千户长。官名。管理所属应纳钱粮杂差等事务。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至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
| 鸣镝  又曰响箭、嚆矢。箭矢之一种,飞时有声。汉已有之。铁制而饰以兽骨、象牙,亦有用水牛角为鸣具者。镞多作小枣形,古胡人多用之。后称为响箭。至清尚用,多为教习等用。
| 抹撚  又称五国没撚部、五国蒲聂部。本为辽五国部中的盆奴里部,居今黑龙江依兰县以东,佳木斯市以西广大地区。 金代为女真部落姓氏之一。又作漫撚、抹颜、末颜。居大名、临潢等路,为望族,入中原后,改汉姓为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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