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捕户  或称捕猎户。元诸色户计之 —。专门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祀、饮食或提供毛羽、皮张等用。主要由析居、放良人户以及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元朝常将打捕户与鹰房户合并在一起,设立机构,进行管理。打捕户要缴纳税粮,免缴科差,免当杂泛差役。后来打捕户也依制与民户一体承当杂泛差役,但因皇室和诸王包庇,实际上仍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充诸王打捕户以逃避赋役。
| 打牲乌拉城  简称乌拉。在今吉林省永吉县北乌拉街。本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所筑;称乌拉城。清以打牲乌拉为城名,满语布特哈乌拉,打牲、布特哈意为渔猎,乌拉意为江,言其人以打牲为生。设打性乌拉总管于此。旧城临松花江,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为防水患,于旧城之东另筑新城。
| 大宝法王  元明两代授予藏传佛教领袖人物的封号。元至元七年(1270),忽必烈以萨迦派领袖八思巴制成“蒙古新字”有功,封为“大宝法王”,更赐玉印。明水乐四年(1406),成祖召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哈立麻至南京,次年封之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简称“大宝法王”,赐印诰。地位高于大乘、大慈:法王,为藏传佛教领袖人物中的最高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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