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县志》
书名。原名《元和郡县图志》。唐李吉甫撰。四十卷,目录二卷。书成于元和八年(公元813年)。仿《括地志》体例,以元和时全国行政区划为准,依十道分卷,据四十七镇分篇,篇首各冠地图。分叙以府州为单位,大抵首列户口,次叙沿革,继以府境八至、贡赋,终以辖县建置、去州府里程、山川、河流、城  邑、名胜、古迹及历代大事。凡垦田、监牧地、水利设施、工矿盐政、军事设施、兵马配备、重要关亭寨障,无不叙及。所记开元、元和户数、乡数、贡物名品、各地境界及去长安里程,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有关自然、经济地理记载,可采甚多。叙述沿革,往往直源《尚书,禹贡》。于南北朝政区及治所变迁,尤为可观。宋以后地图、目录并佚,缺卷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共六卷,故今本三十四卷,其中卷十八、二十五又各存半卷。书初刊于南宋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
元曲
元曲,元代具有创造性的文艺品种之一。元曲包括散曲和戏曲。散曲有小令和套数两种体裁。小令是独立的支曲,类似一首单调的词,每句用韵,并加衬字。由不同典牌同一宫调的若干小曲(少则二支,多至三十四支)联缀成套,称为套数或散套。散曲共有六宫十一调,六宫是正宫、中宫、道宫、南吕宫、黄钟宫、仙宫;十一调是大石调、小石调、南平调、般涉调、歇指调、商角调、双调、商调、角调、宫调、越调。元代散曲是在词的基础上,吸收民间乐曲而形成的艺术。戏曲包括杂剧、南戏。元杂剧是将歌曲、念白、舞蹈动作相融合的戏剧艺术。南戏又称戏文,原为浙江温州一带的地方剧。元代南戏由唱词和科诨组成,唱词多采自宋词和里巷歌谣,不限折数和人数,形式较自由灵活。
   |
《元史》
书名。明宋濂等撰。二百一十卷。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十二月诏修《元史》,次年二月命李善长为监修,以宋濂、王祎为总裁。以元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为依据,至八月修成一百五十九卷。因顺帝一朝无实录可据,未完稿,乃命人去北平等地采集史料。洪武三年二月重开史局,至七月间最后成书。前后两次纂修,仅用三百三十一天。全书有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上起元太祖称成吉思汗(公元1206年),下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一百六十多年史事。书中保存不少原始史料,尤以天文、历、地理、河渠四志材料最为珍贵。但因修撰时间过早,成书仓促,不能广泛搜集资料,连极重要的《元朝秘史》也未用上。还产生一些不应有的差错,甚至出现一人两传。对资料缺乏融会贯通功夫,有的原封不动沿用案犊原文,文辞也欠斟酌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