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敏  (1586—1640) 清太组努尔哈赤弟舒尔哈赤第二子。幼养于努尔哈赤家。为四大贝勒之一。以序称二贝勒。多立战功。后金天聪元年(1627),与贝勒岳托等统兵攻朝鲜,朝鲜王李棕请和。三年,深入明境,克永平、滦州、迁安等。明师来援,怯不敢战,弃水平等四城,杀降人而归。清太宗皇太极为加强自己的权力,以罪收之并加以幽禁。死后爵除。
| 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  蒙古国地方官署。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五年(1233)命成帖木儿为呼罗珊、祃拶答而两州行政长官,以各支宗王派驻该地的官员为副,授予敕书、牌、印,使主管财赋、刑政。十一年,擢任畏兀儿人阔里吉思为行政长官,治阿母河以西所有蒙古军征服之地,以途思城为治所。乃马真后二年(1243),阔里吉思得罪皇室,被处死。乃马真皇后命斡亦刺人阿儿浑继其职。宪宗蒙哥即位,以阿儿浑任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行省名称始见于汉文记载。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1260),以阿母河以西地委付旭烈兀,建立伊利汗国,分设各州长官,行省遂废。
| 阿睦尔撒纳  (1723—1757) 清时蒙古辉特部台吉。策妄阿拉布坦外孙。乾隆十七年(1752)十二月击杀喇嘛达尔扎,拥达瓦齐为汗,后又与之相攻伐。失败后于十九年率部投清。次年,随清军出征伊犁,被任为定边左副将军,引清军平定准噶尔,俘达瓦齐。封和硕亲王。谋为四部总台吉,以所欲未遂,举兵叛清。兵败,于二十二年亡命俄境。同年病死于俄国。
|
上3条 下3条
|
|
|